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7月7日,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交办会。会议在蒙自设主会场,13县市设立分会场,州直机关有关单位(部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县市司法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会议。州委依法治州办副主任、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雄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跃光主持会议。
会议对当前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对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
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中起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对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一是要以严实的作风抓落实。要求各县市和各牵头责任部门要以上述两个《方案》为基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化对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的认识和把握,深入查找短板和不足,明确工作差距和努力方向。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时间进度安排,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实行台账化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我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进程、查找问题短板、严格督察督办、强化结果导向,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科学严谨的法治建设督察计划和专项督察方案,推动《实施方案》和《分工方案》落地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要健全制度机制促落实。为促进工作任务落实,会议决定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三项工作制度:即工作报告制度、会议制度、督察督办和调研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明确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重要依据。
会议还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要求各相关县市要以“必战、必攻、必胜”的信念,以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抓实抓细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目标任务,严格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争取一战成功并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