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今年以来,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河长制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作用,合力破解河湖生态难题,共同构建强有力的司法行政防护网,推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取得良好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和社会成效。
能动履职,构筑河湖治理“防火墙”
针对水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情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途径,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助力河长制。
一是依法监督为河库清障。针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水库周边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20件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生态环境类案件办理的50%。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妨碍河道行洪的危桥及掉落河道中的电缆线,确保行洪安全;处置安宁市螳螂川沿岸堆积垃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整治水库管理范围内搭建临时建筑物等,改善和优化水库生态环境;督促增设防溺水安全警示标识标志等,杜绝和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
二是源头治理促生态修复。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将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办理水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在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同时,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态赔偿责任,最大程度地降低受侵害损失。今年以来,13名被告共承担3万多元生态补偿费,用于购买放流鱼苗放归滇池、螳螂川流域,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三是持续跟进固监督质效。针对前期办理的某水库安全隐患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核实了解水库现状,经过督促整改,水库防洪堤坝、排洪沟等基础建设已全部完成,水位较之往年同期已有明显提升。
同向发力,严守河湖治理“警戒线”
一是落实“一线工作法”,提升治理效能。作为河长+检察长,认真落实河湖管护的领导和法律监督的双重责任,牵头组织责任单位、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对安宁市月字庄水库开展巡河6次,对库区保护、水质情况、周边生态等问题现场进行调查摸排、实地查看,对存在的问题查找根源、分析原因,力争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
二是推进“党建+河长制”,引领工作走实。积极发挥党支部在河湖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与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市民政局建立巡河联合党支部。通过开展巡河主题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到月字庄水库开展库区环保志愿行动,推进党建工作与河长制工作深入融合。
三是完善“共建共治”机制,汇聚守护合力。认真落实《安宁市河长制管理工作与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关于建立安宁市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同水务、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常态化工作模式,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水环境治理保护格局。
多措并举,撑起河湖治理“保护伞”
坚持“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的工作理念,提高公益诉讼知晓率,增强群众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是传递生态文明正能量。在世界水日到来之际,走进集镇开展“水泽万物·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基层行”主题公益诉讼进乡村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物品、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积极开展长江十年禁捕、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活动,用典型案例讲好公益小故事,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弘扬齐心同力主旋律。以河长制为载体,与安宁市河长办、团市委、八街街道共同走进摩所营村,联合开展河湖治理行动。在对鸣矣河水域情况进行巡查的同时,倾听群众反馈意见,并对河道周边的淤泥、杂草、枯枝等垃圾杂物进行清淤,以实际行动为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贡献力量。
三是唱响守护环境好声音。加大宣传力度,办理的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五好”宣传素材,通过媒体在全国推转传播。在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之际,制作了检察官集体演唱的宣传视频—《让中国更美丽》,荣获第七届平安昆明“微动漫与MV”板块作品一等奖,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中国日报》中文网在全省、全国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