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为进一步推动干警深入基层,践行为民司法的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法院组织法院干警走进草海镇新华村委会纲常河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本案原、被告于2002年11月相识,2004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2005年1月,被告患病到大理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并于2020年12月领取了肢体残疾人证书。期间原告在外务工,维持家庭生活及被告后续医疗费用的支出,夫妻感情尚可。后原、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联系逐渐减少。今年4月,原告向鹤庆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仍然分居。11月,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此案的法官在拿到卷宗后,第一时间对双方第一次离婚的关联案进行查阅,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了解到被告患病行动不便的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到原、被告家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当日,法官再次征询原告意见,在原告表示确已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后,法官耐心做了双方的调解工作,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就离婚、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到解决。
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处理案件,不仅方便群众,延展司法服务,而且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