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行政+基层调解”三方联动,在一天之内成功调解结案18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以实际行动满足了群众的司法期待。
2016年,原告李某与中课村丁格列组部分农户签订了建房协议,约定由李某负责承建自家的房屋,房屋竣工后交付农户使用,但在竣工后,农户未按约定支付剩余建房款。李某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将未及时付款的18户农户起诉到西盟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通过多次入户走访了解到,被告一直不支付尾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双方对如何测量房屋面积各执一词,存在争议。考虑到该系列案涉及人数众多,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决定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邀请中课镇村镇规划中心工作人员到丁格列组进行实地勘查和测量,针对不同测量方式导致房屋面积存在差异的情况向农户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以中课村非诉联动中心为平台,借助中课村特邀调解员“人熟、地熟、语言熟”的优势,从“法理情”方面合力做好农户的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并积极与原告反复沟通,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8户农户现场向李某支付建房款78500元,李某也同意放弃利息主张并减免建房款共计17548元。
民生案件无小事,高效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一直是法院的工作重点。该系列案的顺利调解,得益于“司法+行政+基层调解”三方联动机制,将原本需要数月才能审结的案件,在1天内结案,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满意、司法提速、社会和谐。下一步,普洱市西盟县人民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索多元解纷途径,将分散力量优化整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