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公安局始终把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工作的重点,精准把握执法的力度、温度和精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宁洱县公安局认真分析当前企业结构调整可能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护企助企工作对策。对重点工程项目确定包保民警与企业对接,落实定期走访、定期会商、定期召开警企恳谈会制度,到企业开展“法治讲堂”活动。
细化联勤联防措施,开展日常区域巡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营造平安稳定的法治环境。2022年上半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37起;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0起,抓获嫌疑人7人,挽回经济损失369万余元;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81起,查处违法人员270人。
2022年上半年,该局办理证照2122证、发放居民身份证1922证、办理临时身份证168证、户籍业务1184人次。推行“延时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员工办事“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该举措实行以来,各窗口累计延时办理业务2000余次,周末错时服务280次,办理各类业务8500余笔;宁洱县公安局购置身份证自助办理机和自助领证机,24小时为群众提供身份证办理与领取发放的自助服务。同时,通过手机“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自助办理身份证及各类微户政户籍业务,受理自助业务2387笔,微户政业务36笔。
进一步按照执法“无事不扰”和服务“无处不在”的原则,宁洱县公安局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在执法中,对首次出现但没有造成明显危害的行为,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等行政手段给予改正的机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精度。对涉企案件办理要限期办结,防止久拖不决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尤其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性措施返还涉案财物一定要及时到位。(刘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