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近日,红河州委依法治州办举行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第四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座谈会,州司法局副局长孔跃光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州委办关于聘任刘精阳等6名律师担任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第四届法律顾问的文件。会上,州委依法治州办副主任、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雄文代表州委同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并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聘任法律顾问是州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红河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升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全州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明晰责任、明确定位、认真履职、发挥作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强化领导、主动对接,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受聘律师是经州委认真考察和州委领导同意后决定聘任的,要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忠诚履职,担任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法律顾问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位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高效服务。二是认真服务,要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地方法规规章审议、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当好依法决策的参谋助手。要聚焦党委中心工作、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建言献策,当好红河州发展的法治智囊。三是加强沟通学习,担任党委机关法律顾问,不仅要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更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开展工作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声音,当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要聚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红河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贡献力量。
受聘法律顾问代表刘精阳、杨煜峰作表态发言,表示受聘红河州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法律顾问,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为红河州党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治办事提供法律服务,为推进法治红河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