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近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州地方海事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前往大姚、元谋、永仁、武定四县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工作,检查禁渔工作成效,督促当地交通运输局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十年禁渔”和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共派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艇,联合我州金沙江流域相关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在大姚县湾碧乡、永仁县永兴乡、元谋县江边乡、武定县己衣乡和东坡镇开展禁渔巡查工作。共巡查航道200余公里,检查码头3座,驱离自用船舶2艘,分发禁渔资料和船舶污染防治资料20余份。
联合检查组召开长江禁渔和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检查当地餐饮店并向餐饮经营户宣传“十年禁渔”政策,要求餐饮经营户拒绝收购、售卖野生水产品,严格遵守相关禁渔政策法规。
联合检查组对大姚县在营运船舶所有人提出工作要求,要做好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禁止船舶随意排放船舶油污和日常污水,签订垃圾转运协议,统一收集处理码头、船舶垃圾,定期清理码头附近垃圾,保障码头区域干净卫生。各县海事处做好督促工作,不定期对码头、船舶进行督查,加强船舶舱底油污泥去向跟踪及记录情况的督查,落实船员及旅客产生垃圾集中上岸的措施和督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成效显著,极大提升了沿江人民群众和水路运输从业人员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意识。下一步,为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和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楚雄州将加大对水运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长江禁渔和码头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打造江青水美的绿色楚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