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更高要求。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由检察长带队、公益诉讼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巡河队,前往曲靖市南盘江麒麟区段开展河道巡查工作,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巡查工作。
巡河队依次巡查了南盘江恭家坝河段、南盘江两江口河段,重点查看河流水质、污水直排、河岸岸坡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等管理处置情况,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日常管养过程。在巡查河道过程中,巡河队队员专门利用无人机对河道现阶段生态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拍摄,形成第一手证据资料。随后,巡河队还实地查看了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详细了解污水处理范围、污水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能力。
曲靖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表示,曲靖市检察院会持续与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河长办公室一道,切实担负起合力攻坚、共促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检察长+河湖长”工作机制落实到位,保护好水环境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下一步,针对河道水生态修复治理问题,曲靖市检察院将继续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坚持问题导向,与各行政机关共同树立系统思维,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工作合力,协同解决南盘江管理保护难题。(田丽梅)